深圳海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并受广东分署的监督指导,总部位于深圳市,其业务管辖区域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
深圳海关前身为“九龙关”,1887年4月在香港成立。1949 年 10 月,人民政府接管了九龙关并将其总部机构由香港撤回深圳。1950 年1月,根据海关总署的决定,“九龙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保留“九龙”这个关名,其意义在于显示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本着“一国两制”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九龙海关”更名为“深圳海关”,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的新关名,我公司为该项目提供了灭火器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