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第十一版“建议与呼声”拦目刊登了杨浦区某汽车加油站灭火器灭火效能差,门口一辆助动车起火.路人用了10余只灭火器都未将火扑灭的报道。后经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证实,救火所使用的火火器无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有效灭火的原因有操作使用方法上的问题,但使用的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灭火级别是通过科学试验方法确定的衡量评判灭火器扑救相应火灾能力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国家标准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类灭火器的产品铭牌上也有明显的标记。但多年来人们只注重了灭火器的灭火机理适用性、配置数量和使用轻便问题。往往忽视或根本没有考虑灭火器灭火级别的选择。有的片面认为灭火器配置越多,越能体现消防工作到位。然而,不同种类规格的灭火器除灭火剂区别外,其有效喷射时间、喷射距离、流量等技术性能差别悬殊,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危险性、扑救难度等实际状况也各不相同,对应配置的灭火器灭火能力要求必然高低不同。如果在危险等级高的场所发生火灾,使用灭火级别低的灭火器扑救,就直接影响了实际灭火效能,甚至根本灭不了火。
上述加油站助动车火灾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根招《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J140一1990,汽车加油站为中危险级,B类火灾配置场所,如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则规格不能小于7公斤。而那家加油站配置的均为2.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其灭火级别分别只有1B、2B,选用的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明显过低。汽车加油站配置的灭火器扑救不了一辆起火助动车的问题就在于此。
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地配置灭火器.是各单位一项非常具体的消防善础工作.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颁布已近十年,但灭火器配置不规范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其中灭火级别的选择的问题尤为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目前配置的灭火器灭火级别偏低和盲目选配的现象。在添置、调整灭火器时,必须确定最小配置灭火级别,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灭火器配置上的各项技术要求,才能保证灭火器发挥有效作用。